自己養基改魚來賣,可以嗎?

這星期在日本發生一件很有意思的案件,在廣島有人在賣一種用紫外線照射時身體就會發出紅光的メダカ(青鱂魚),青鱂本身很常見,但牠不會自然發光,一定是有人進行基因改造加入螢光蛋白質後繁殖。

由於日本2004年時制定了「カルタヘナ法」(基改生物及生物多樣性法),禁止在實驗室以外養殖基改生物,否則將處以刑罰,因此日本警方經調查後逮捕了5名嫌疑犯,他們也都承認犯行。

為什麼要養殖基改過的青鱂魚呢?很簡單,因為會發出紅光的青鱂魚很稀有,做為觀賞魚類可以賣到好價錢。在去年3月時,有人在東京台東區的展示會上,以1隻10萬日元的高價販賣基改青鱂魚,有人覺得奇怪報案,警方才著手進行調查。但難道這些賣家是生物學家,厲害到可以幫魚做基改嗎?氛實經過警方追查後,才發現早在2009年間,一位當時在東京工業大學系就讀的研究生把基改過的青鱂魚卵擅自攜出實驗室並開始培養,後來再輾轉流出到少數人手中養殖販售圖利。當然這位前學生也一起被移送法辦了。

相關報導中也提及,在2005年時,已經有從台灣跟其他地方進口基改過會發光的青鱂魚的紀錄,不過當時只要求回收而已,這次才正式追究法律責任。

基改技術雖然已經相當成熟,但基改出來的動植物對環境的影響則很難評估,因為必需要隨著時間經過才能比較瞭解。未經核准販賣基改動植物目前仍被認為對環境具有風險,人吃下去也不能100%保證不會出事,賣的時候不講甚至會衍生其他法律問題。

在台灣,就植物部分,依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52、54條規定,基因轉殖植物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輸入或輸出。由國外引進或於國內培育之基因轉殖植物,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為田間試驗並經審查通過,並檢附依其申請用途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同意文件,不得在國內推廣或銷售,否則會處100萬到500萬的罰鍰;動物部分則似乎散見在漁業法等不同法令當中,有些則是利用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等來管制,似乎沒有像日本有一部統合的法律(如果有請即賜教)。

總之我覺得基改可以,但要講清楚,讓大家可以選擇;私下搞問題多多,基本上還是應該管制。